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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第十七章

“我也不知。”吕攸摆摆手。

吕攸的夫人同他幼年相识,但因后头他投了军,被蹉跎了年华。两人再见时都孑然一身,夫人所托非人,狠下心和离后过了几年又重逢吕攸,两人顺理成章成了夫妻。

因见到吕攸时,他很是落魄,夫人不愿提及他的伤心事,很少多问。

平日里,夫人唯一的爱好,便是没事去听点话本子,更是酷爱才子佳人的相爱相杀。吕攸也便由着她去了。

而且,那把剑,着实眼熟。

***

昨日开门时,吕攸一眼便认出了李绪手上的残星剑——那把燕家世代相传的宝剑。

三十五年前,他还在南驰军前任主帅燕止麾下时,南驰军沉寂多年,尚未名声大噪,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南地散军。后来南蛮入侵,燕止一己之力,以三万人抗击南蛮国十万大军,重振祖宗家业。

修远二十六年,北雍大举进犯。南驰军北上,联合郑家军大败北雍军队,燕止声望隐隐追上彼时的郑家军主帅郑老将军。

修远二十八年,燕止巡营时被暗箭所伤,引起旧疾,不日便撒手人寰。

同年,不过二十三岁的燕止之子燕翾飞接过他父亲的大旗,成为南驰军主帅。

燕翾飞较他的父亲,行事和用兵更为大胆。燕翾飞设了先遣小队,专门探查敌情。又令他的夫人设了军中医帐,有意愿随军的家眷,无论男女老少,均可入营。

修远三十年,吕攸已是南驰军副主帅,但因军队操练之事,同燕翾飞大吵了一架。吕攸一气之下,辞去南驰军副主帅之位,回到老家,从此隐居山林。

修远三十四年的某个夏日,吕攸听闻南驰军全军失踪,燕家亦无人生还,甚至还有传言——南驰军叛国。

彼时,他正在集市上给老婆子买些爱吃的糕点,一贯稳重的他听闻后手上糕点摔了个稀巴烂。

原来,他已是南驰军在这世间唯一的残魂。

那把残星剑,与燕家世代供奉的流电刀一般,乃是燕家家传宝物[1]。

但世人只知流电不知残星。

流电刀乃燕家家主三十岁时才能佩用,因燕翾飞继任时,尚未三十岁,所以只是供奉在上京燕家祖宅中。待到他死去,都没能取下刀。

残星剑则是不同,残星剑只有燕家同辈中最有天赋的孩子,才堪匹配。燕家几代单传,乃至残星剑很少有见天日的时候,多数时候都是在宝匣中安睡。

他离开时,燕翾飞有了个两岁的男孩,正是撒欢到处跑的年纪,燕翾飞的夫人也未再怀有身孕。

因此,吕攸有些失望,燕家应无后人在世,而那把残星剑或许当真是从当铺买回的。

他面上佯装不在意,其实心中仍割舍不下昔日同袍,奈何物是人非。

***

雁随同李绪沿着山路前行,终是到了个村庄。人烟辐辏的地方,二人共骑一马便有些显眼了。雁随停了马,翻身下去,便直往一家农户去了。

雁随敲开门,问道:“请问这位婶子,这附近哪里有马?”

开门的是个妇人,瞅着四十上下,她看了眼提着剑的雁随,回道:“这边没有,估计得往东走二十里才能到镇上,说不定能买到。”

不过她犹豫着,补充道:“不过这边人人都养了毛驴,小娘子若是不嫌弃,毛驴也是一样的。”

雁随垂下眼眸,细细想了一番后问道:“不知阿婶家可有毛驴,能否卖我两头?”

“这……”妇人面上略带犹豫。

“我用一匹马,换两头毛驴。”雁随紧接着说道,“阿婶放心,不是战马。”

雁随回到李绪身旁,从他手中接过缰绳,不一会儿牵着两头毛驴回来了,手中还提着几块豆饼。

“只能请殿下屈尊上毛驴了,”雁随扶完李绪,自个儿翻身上了另一头,“这边最近买马的地方太远,还不如毛驴来的快。”

李绪颇为自在,反倒调侃了自己:“陆放翁说是的细雨骑驴入剑门,现今却是骑驴入承州了[2]。”

***

李绪昨日说的不错,过了太行山便到了承州,山脉连绵后便是豁然开朗,目光所及之处均是无垠平原。

因是骑着毛驴,比骑马行路慢了许多,妙处则是在于毛驴吃点豆饼便能打发,路上反而节约了不少时间。

“殿下,不知您是否还记得,第一次上临山时,差点被我师父一鞭子抽到了。”雁随有一搭没一搭地抽着毛驴。

“当然记得。”李绪波澜不惊地答道。

***

李绪刚至平关的第三天,在一个寒风凛冽的清晨,便被他的父亲和母亲拍醒,说是要去临山上见一位故人。

临山在平关城三十里之外,他坐了大半天的马车才至临山,刚到院门口,一阵鞭风迎面而来,幸而收住了力道,不然襄王一家子都要吃个满满当当。

“对不住了!”一个着青色云纹襦裙的女子连忙上前同他们道歉,“原来是襄王殿下和王妃娘娘,这便是小世子吧。”

女子弯下腰,摸了摸李绪的头后,直起身。

李绪看向她,她的眼睛里是温柔的怜惜。

“叨扰叶娘子了,”崔其菀抿唇一笑,然后伸手轻拍了拍李绪的背,“这是你叶姨。”

“叶姨好。”李绪拱了拱手,恭敬地问好。

“王妃娘娘唤我阿岚便是。”叶娘子是个爽朗性子,她笑盈盈地同他母亲说道,“世子殿下有君子之风。”

随后转向了在一旁沉默的李惇:“襄王殿下想必是来看望阿崧的吧。”

李惇有些犹疑,沉默了半晌,终于开口问道:“他还好吗?”

“还不错,”叶岚指了指一间屋子,“还活着。”

李惇进了屋,崔其菀拉着李绪跟在他的身后。

屋内床上躺了一个人,脸色苍白,正安安静静地睡着,呼吸几不可闻。李绪认出,这是昔日曾在兄长府内陪他玩九连环的幕僚——叶崧。

李惇有些踉跄,他似是不敢置信般走到了床边,俯身握住了沉睡着的叶崧的手。

“他还活着,只是大概这辈子都是这般了。”叶岚倚靠在门框,脸上不见沉重。

“辛苦叶娘子救下阿崧了。”李绪放下叶崧的手,深深鞠了一躬,崔其菀也同她行了个礼。

“殿下和娘娘折煞了我。”叶岚迈了进来,“阿崧本就是我弟弟,我只不过是从死人堆里把他扒拉出来罢了。”

叶岚又从容一笑:“我和他姐弟这么多年,他也是一直安安静静的,也没什么区别。”

崔其菀捋了捋李绪的发,温声对他说道:“囡囡出去和妹妹玩好不好?阿爹阿娘和叶姨有事要谈。”

“好。”李绪转身出了房。

叶岚在他身后,接了一句:“阿随是个顽皮性子,你别被她捉弄了。”

屋外,一个小丫头正瘫坐在树杈上,一只腿还在晃呀晃。见到李绪出来,她收起脚,低着头俯视着他。

“你是谁?”

“我叫李绪。”

“哪个XU?”

“‘一寸相思千万绪’的绪。”李绪每次说起自己名字来历是都有些赧然,父亲的一寸相思尽在他的名字里了。[3]

小丫头长长地“哦”了一声,随后说道:“我叫沈雁随,大雁的雁随,跟随的随。”

雁随轻盈地从树上跳了下来,拍了拍手上的灰。

“我带你去看乌云——我师父的马,是我见过最漂亮的马儿了。”

小雁随口中的最漂亮,李绪心里有些怀疑却又不好意思开口,他见过的宝马良驹不少,毕竟是从眼前这个矮了他大半个头的小孩得出的结论。

李绪只得跟上小雁随的步伐,一同出了后门。

“看!这就是乌云!”雁随指了指树边。

李绪远远地便看到一匹通体乌黑的骏马正在悠哉游哉地甩着尾巴,走近一看四足竟是雪白色的,身上毛色光亮,线条极为流畅,正炯炯有神地盯着两个过来的小人。

“怎么样,我没骗你吧!”雁随有些得意地抬起了下巴。

“当真是极品良驹。”李绪不由得赞叹。

“来,给乌云喂点好吃的。”雁随往李绪手中塞了一把草料,催促他赶紧上前。

李绪捏住那一把马草,正不知去还是不去,身后响起叶岚压抑着怒气的声音。

“沈雁随,鞭子躲不掉了是吧。”

雁随连忙从李绪手中夺过马草,顺便躲在了李绪身后,牵着他的衣角,探出个头来,撒娇道:“师父,我只是想试试看嘛。”

“说了多少次,不能给乌云喂乱七八糟的草料,你敢拿世子殿下当挡箭牌?”

听到这话,雁随猛地站直身体,缓缓从李绪身后走出。

“冒犯世子殿下了。”雁随声音低沉了许多,她许久没见到平辈,忘了——“李”是国姓。

李绪摇摇头,同叶岚道:“无碍的。”

他想宽慰雁随,但雁随垂下了眼眸,安安静静地。

叶岚身后,李惇和崔其菀也从屋内出来了,崔其菀招了招手,李绪迈步向她走去。

“阿岚,今日便多叨扰了,若是需要我们帮忙,尽管开口。”崔其菀拉过叶岚的手,轻轻地拍了拍。

“恭敬不如从命。”叶岚反捏了捏崔其菀的手。

“那我们先走了。”

“好。”

李绪一家下了临山。

下山前,李绪回头望了眼,雁随站在叶岚旁边,叶岚冲他们挥了挥手,旁边是雁随低垂的头,看不清表情。

第一次见到李绪时,我们阿随宝宝:哇来个了倒霉蛋!

李绪囡囡:我就是父母爱情的见证。

***

吕攸是南驰军故人,叶崧同李惇是故人。

算起来雁随和李绪也是认识十五年的故人啦,应该也算青梅竹马?

叶崧就是叶岚不能离开平关的其中一个原因啦。

***

燕翾飞名字来源:翾飞兮翠曾,展诗兮会舞。(屈原《九歌·东君》)

[1]天末残星,流电未灭,闪闪隔林梢。柳永(《凤归云·向深秋》)

[2]细雨骑驴入剑门。(出自陆游《剑门道中遇微雨》)

[3]一寸相思千万绪。人间没个安排处。(出自李冠《蝶恋花·春暮》,一说李煜)

作者有话说

第17章 第十七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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