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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第十七章

宓鸿宝因为这个认知一瞬间感觉理智快要清零,身后却忽然响起轻微的敲击声,声音不大,但是因为他们身处于缸内,所以撞击声回荡得异常清晰。

宓鸿宝几乎都能想象出外面的情景——一身红嫁衣的女鬼正用自己那双红绣鞋,一下,一下,轻轻踢着缸身……

咚!咚!咚……

女鬼踢得越来越用力,水缸似乎也马上就要裂开,就在宓鸿宝精神临近崩溃的前一秒,李春昼一气呵成地掀开木盖站了起来。

因为她的动作实在太过突然,宓鸿宝下意识愣住了,傻了片刻才想起来去抱李春昼的腰,大惊失色地想把她拉回来。

但是李春昼的动作显然更快,在女鬼扑过来之前,她把袖子里提前准备好的东西往红衣女鬼面前一放,说:“红豆,时间差不多了,到此为止吧。”

女鬼身上的血腥气扑到她脸上,李春昼依然一动不动,女鬼的手离她只有不到一厘米,动作却在看到那张卖身契时顿住了。

“我已经把你买下来了,他们没有资格把你卖给别人,跟我回去吧。”

红衣女鬼愣住了,像是一时之间不能反应过来,她愣愣地捧着面前的卖身契,眼里的泪忽然落得更加汹涌,鲜红的血泪一滴滴砸在地上,泪水却渐渐从血红色变成了原本清澈的模样。

宓鸿宝眼睁睁看着原本恐怖的场景像大风下的沙丘一样点点消散,眼前的黑夜重新变为白昼,尸横遍野的恐怖景象也都消失得一干二净,院子中央躺着四个人,分别是王红豆的爹娘和弟弟,以及那个来帮人配阴婚的江湖先生。

“他们把你骗回来,就是为了配阴婚,回去报官吧。”

王红豆的眼泪止不住地砸在地上,她脸上的神情说不清是恨还是怨,嘴唇几乎被咬出血,痛苦纠结地说:“凭什么……凭什么……卖了我一次还不够,还要这样利用我,我难道不是他们的孩子吗?”

还用问吗?傻孩子,因为你弟弟到了成婚的年纪了,卖了你,才有银子娶妻生子盖房子啊,李春昼静静地想。

但她并没有把这些过于冰冷刻薄的话说出来,只是轻轻垂下眼睛。

齐乐远这时候才想起一直跟在他们身边的李折旋,刚刚李折旋也没进缸里……齐乐远恍然地想,看来李折旋除了在人面前没有存在感,在凶煞面前也没有。

他又看了一眼王红豆,有点忌惮,仿佛她下一秒可能还会再重新变成刚刚那个女鬼似的,但是王红豆只是茕茕孑立,不停地掉着眼泪而已。

李春昼站在缸里,张开双臂,任由李折旋把她抱出去,她又伸手拉缸里的宓鸿宝出来,笑着问宓鸿宝:“阿宝,好玩吗?”

宓鸿宝脸色很精彩,死里逃生的后怕中掺杂着一丝疑惑和茫然。

李春昼见他这样子,笑呵呵地上前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了擦头上的冷汗。

又过了一刻钟时间,宓鸿宝把地上躺着的四个人全部用绳子绑好,等红豆哭够了,李春昼才蹲下来对红豆:“这四个人就交给官府吧,怎么样,你要跟我走吗?”

王红豆用袖子使劲地一抹眼泪,握紧拳头,恨恨地说:“就这么放过他们……我不甘心。”

李春昼拉过她的手看了看,光洁如新,指甲盖并没有掀起来,刚刚他们所见的那些场景,其实都是第一次轮回开始之前红豆真真切切经历过的事。

当然,在这一次轮回中,她还没有经历这些,但是从踏进家门的这一刻开始,她就会立马想起从前那些痛苦和可怕的事,然后开始在副本中执行她作为凶煞的职责。

刚刚的一切场景在现实中其实都没有发生,只是身处【子副本】中的他们被大脑欺骗,产生了恐怖的幻觉而已。

红豆作为凶煞时的能力正是欺骗人的意识。

现在李春昼拿着卖身契,打破了她的心结,也就是困住她的“笼子”,红豆便也就没有了那些作为凶煞的致幻能力。

但是怨恨这种东西,并不是那么容易消除的。

李春昼抓住宓鸿宝腰侧的刀柄,干净利落地把刀抽了出来,递给红豆,随口说:“你要是不愿意报官,这里也有刀,去吧,杀了他们也行,我会帮你处理好现场的。”

红豆难以置信地看着她,脸上的神情有一瞬间凝固,她沉默片刻,却没有接下那把刀,犹豫地说:“可是……那是我爹娘,我下不去手……”

没有了作为凶煞的凶狠之后,红豆身上只剩下作为人类的优柔寡断,她的恨意不够彻底,让她无法动手杀死自己的父母,她的愚孝也不够深刻,让她无法彻底原谅她自私自利的家人,无法接受这种丑陋的亲情。

“为什么……为什么偏偏是我……要遇到这些事?”红豆喃喃地念着,“要是那天晚上,我没有跟着他们离开就好了……”

李春昼将短刀还给宓鸿宝,再一次拉起王红豆的手,轻轻帮她拍了拍手掌上沾到的灰尘,她握着红豆的手,心想你当然不记得……

但这已经是我救你的第一百一十五次了。

每一次、每一次……宿命般的轮回,李春昼早已看得厌倦至极了,但是除了她以外,没有任何一个人记得这一切,不论是红豆也好,还是梁长风、宓鸿宝,亦或者是春华楼里任何一个姑娘,他们都不记得这些所有的事。

好像只有李春昼一个人被摔进了时间的长河里,任她一次次重来、挣扎。

有很多次,李春昼都想着算了吧,无所谓的,别人的生死又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?反正下一次轮回开始后他们的人生还要继续重蹈覆辙。

但是同时,这次轮回开始前的每一次,李春昼都怀着相同的担忧,亦或者说期望——万一呢?

万一从今天开始,时间就会重新往前走。

那么已经死去的人就不会再复活,已经铸就的错误也再也无法挽回。

所以,她一次次来到这里,来到这个破败贫穷的院落,看着红豆一次次逃离,一次次想起痛苦的回忆,一次次崩溃,一次次在她面前哭泣。

但是这一次,真的是最后一次了。

第一百二十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轮回,她的人生终于可以向前走了……

李春昼想到这里,脸上便忍不住露出一个发自内心的笑。

正因为是最后一次,所以每一步,每一个人,每一个环节,都不能出错。

李春昼低下头,对脸上泪痕未干的红豆认真地说:“跟我走吧?只要把这些人送到官府里,你想要让他们付出什么样的代价,我身边这位北定候世子都可以帮忙做到。”

原本一脸严肃站在旁边的宓鸿宝突然被点名,茫然之余下意识连连点点头,帮李春昼把话落实,“啊……?嗯,没错!”

“为什么……”红豆呢喃着,仰头看着笑眯眯的李春昼,想问你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帮我……?

“一定很累吧,我能理解。”李春昼用手帕擦干净红豆脸上的泪水,这个副本世界里共有四个子副本,她之所以选择先解决红豆所在的这一个子副本,不仅仅是因为其时间线靠前,也是因为红豆所具有的能力很特殊。
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正是因为红豆的存在,李折旋才会拥有让别人忽视自己的能力——欺骗别人的意识。

红豆怔怔地抬头看着李春昼的笑容,她的表情温暖而动人,很有感染力,好像太阳一样,又奇异地带着股母性,让人看到就感到安心。

抛开那些痛苦黑暗的回忆,红豆其实也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,她被李春昼的笑容晃了眼,恍惚间觉得自己终于遇到了来拯救自己人生的人。

李春昼看到红豆脸上依赖和迷恋的神色,笑得更加明艳动人,漂亮之余也有一丝悲哀。

李春昼从小就知道利用自己的美貌去吸引身边的人,积年累月的练习,让她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所有自己想要的东西,不论是金银还是来自别人的爱慕,李春昼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一切。

悲哀则在于,自己明明已经和红豆认识许多年了,然而当下一次轮回开始时,“李春昼”这个名字对于红豆而言,也不过是一个不熟悉的陌生人而已。

所以她们之间的感情要一次次重新开始,只有李春昼保留着徒劳无功的记忆,刚开始时李春昼心里还会有点受伤,到现在已经适应得差不多了。

李春昼用两臂搂住红豆的腰,就像跟春华楼里的姐姐妹妹们平时相处一样,用自己柔软的身体贴着她的身子,动作间带着红豆并不熟悉的亲昵,李春昼笑着说:“我真的没有骗你,大理寺少卿孙大人也是我的客人,不论你提什么样的要求,只要我能做到,我都会满足你的!”

“别哭了,你这样会让我心疼的……”李春昼用手背轻轻蹭去红豆脸上的泪珠,动作亲近而自然。

红豆脸色一下爆红,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,脑子全空了,李春昼说什么她就做什么。

宓鸿宝皱着眉头把两人拉开,目光警惕地瞥了一眼红豆。

李春昼让李折旋暂时留在这里盯着被绑的四个人,免得他们逃跑,然后她和宓鸿宝带着红豆回京城报官。

李折旋一向很听她的话,闻言也只是点点头,只是在李春昼的身影消失在层层树林之后,他依旧保持着扭头的姿势,像尊石像一样,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李春昼离开的方向。

上山容易下山难,李春昼刚走几步就感觉大腿酸得不行,宓鸿宝见状又把她背到自己身上。

在从郊外往京城走的曲折的山路上,宓鸿宝一步一步地背着李春昼,他们下山时正是晌午,太阳高照,山路上留下宓鸿宝一步步脚印和豆大的汗渍。

李春昼拿手给宓鸿宝扇着风,时不时用帕子帮他擦擦汗,但是绝口不提自己下来走着。

山路崎岖,李春昼不想走路。

宓鸿宝还记着刚刚李春昼跟红豆动作亲近的事,一脸反反复复欲言又止的不高兴神色,脸上写满了“快点哄我”的意思。

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,简直像是故意的。

跟在两人身后的红豆得到了一开始李折旋的待遇,时不时就被宓鸿宝回头瞪一眼,她感到茫然又莫名其妙,便低下头不跟宓鸿宝对视。

李春昼趴在宓鸿宝背上,歪头从侧面看着他,轻声问:“阿宝,我是不是很重啊?”

“一点儿都不重!”宓鸿宝毫不犹豫地回答道。

李春昼继续甜言蜜语:“阿宝,我发现你对我越好,我就越离不开你了,唉,这可怎么办啊……?”

宓鸿宝闻言,更是把美滋滋的神色明明白白写在了脸上。

因为拒绝跟“前凶煞·红豆”走得太近,所以紧紧跟在两个人旁边的齐乐远抬头看了一眼宓鸿宝,看着他脸上那混杂着傻气和骄傲的表情,齐乐远感觉真是没眼看了。

“咯咯咯咯咯咯咯!?咯咯咯咯咯咯咯!咯咯咯!(你能不能像个男人一点!?不要再因为她的一点甜言蜜语就冒粉红泡泡飘飘然了!没出息!)”

行至山脚处,三人遥遥看到一对年轻的夫妇,女人背着孩子,男人扛着锄头,像是刚从地里回来。

此时此刻,齐乐远的心终于落下来,确认他们已经从【子副本】中逃出来,回到正常的副本世界中了。

宓鸿宝远远地看了那对小夫妻一眼,忽然感慨地说:“其实那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生活也不错……”

李春昼收回目光,笑了笑,却没有搭话,她心里再清楚不过——对于北定侯世子来说,他对田园生活的向往太过理想,也太过居高临下,宓鸿宝不曾顶着仲夏的太阳在田野间辛苦耕作,也不曾忍受过太阳把耳朵、脸颊晒到蜕皮的感觉。

他只是想体验一下那种生活罢了,毕竟那种肮脏、劳累得一眼望不到头的人生,只要他想,便可以随时脱离出去。

就像他们这种人的爱一样。

作者有话要说: 其实现阶段李春昼对春华楼里的女孩子们(包括红豆)之间的同□□是很流于表面的,类似于“因为我享受`你们喜欢我`的感觉,所以我也愿意亲近你们”,不算恶劣但也不算真情实感。

从小因为长相得到了很多偏爱,所以她以为自己不缺爱,也以为自己懂什么是“爱”。

其实不是的(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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